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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名医状告警察和官员案今日开庭!为法院的公正点赞!

Tags: 湘雅   法治中国   医闹伤医      作者:淅水 更新:2018-04-19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江凤林医生状告公安局和政府对医闹伤医案件处罚不公案,今日开庭!

刚刚,江医生告诉我:今天的庭审,我感受到了法制中国就在身边!



此案为公开审理。今天上午,许多医务人员自发到场,很多媒体旁听了庭审。

若此次败诉,我将再次起诉——

江凤林说,庭审结束后,他接受了医师报的采访。



江凤林说:庭审中通过现场模拟,证实证人蔡某自述没看清是否打人属客观事实,证人身材娇小,加之刘某背对蔡某,挡住了证人视线。但被打飞的眼镜和脸上的伤痕被证人看的清清楚楚,这就证明了打人事实的存在。

江凤林说:长沙市岳麓公安分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行政复议非但没有依法纠正其错误,反而还维持了岳麓区公安分局的错误。在行政复议中减轻对刘某的处罚金额的方式也存在不妥,减轻处罚需要投案自首行为,投案自首必须是主动去公安局投案,且如实交代违法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刘某明显不符合减轻处罚的情节。

江凤林说:在我51年的人生中,这是第一次走进法庭。未开庭之前,我的心情非常忐忑,这是“民告官”啊。但真正上了法庭才知道,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整个评审过程一直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法官把控秩序良好,不偏不倚,秉公办案,我感到尊重、温暖、踏实,我的律师也非常专业,让我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愿,给我吃了一剂强力定心丸。

江凤林说:法院将择日宣判。若此次败诉,我将再次起诉,持续维权!这不光是为了我自己。不能让“尊医重卫”成为一句空话,而是要切实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到行动中。医生为大众的健康保驾护航,医生的健康也需要社会大众的关注和支持。

江凤林说:这起案件被媒体曝光之后,中南大学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第一时间指示医院党政领导,必须全力支持我的维权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设置任何障碍。医院也多次开会发文支持我依法维权。

事件回顾——

2017年4月23日上午8时许,刘某(湖南大学工会副处级干部、中共党员刘某)与其父亲陪同其母亲到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就诊,因其母亲病情比较严重,于是接诊医生江凤林建议其挂急诊就诊,患者一家也接受了退号转挂急诊的建议。然而过了大约半小时之后,刘某及其父亲又来到江医生所在的诊室,称其母亲病情严重,需住院,急诊科没有权限办理住院手续,要求江医生立即为其母亲办理住院手续。江医生告诉其不存在急诊没有权限办理住院手续的规定,既然已经转挂急诊科就诊,就只能由急诊科负责办理住院手续。

湘雅三医院的第一份说明:刘某在说谎



刘某的父亲随即拍桌辱骂江医生没有医德,刘某紧接着即向江医生扑来,进行抓扯撕打,诊室内一片狼藉,诊疗秩序完全被扰乱。当天该诊室于9点46分被追停诊,导致30个号源无法开放,部分已挂号患者无法就诊而被迫全部退号。

湘雅三医院的第二份说明

江医生被殴打,30个患者被迫退号



殴打医生,严重破坏就诊秩序,致使当天已挂号的30名患者被迫退号,无法就诊。对于这样的恶行,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第一次给出的竟是降格处罚:罚款500元,不予拘留。

公安局第一次处罚决定书:罚款500元



江医生不服!对公安局这样一个明显偏袒、从轻的处罚,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议。第一次复议结果:长沙市人民政府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责令岳麓分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第一次行政复议决定书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政府令其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不仅没有更正错误,反而再次降低标准,降格处罚:罚款从500元降至200元,不予拘留。

公安局第二次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



江医生不服,再次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议。复议结果更让人大跌眼镜:长沙市政府在第二次复议结果中肯定并维持了岳麓分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长沙市人民政府第二次行政复议决定书

江医生被逼无奈,依法向法院起诉,一纸诉状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江凤林:我为什么要依法维权——

江凤林:明明是冲进诊室打了医生,不但不承认,还反咬医生要用茶杯砸自己的老父亲才冲进来把两人分开,顺手抓起血压计“自卫”。典型的流氓无赖行径,哪有一点千年学府工会副处级干部的样子。

江凤林:一起典型的“医闹伤医案”,公安机关却罚款200元了事。长沙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个别领导不仅态度傲慢无礼,甚至对求助者带有歧视、厌烦,尤其是对肇事者充满关爱,无视受害者的诉求。万般无奈之下,只有起诉。

江凤林:依然维权将官司打到底,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证明医生和其他职业一样,是应该受到尊重的,医生的人格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来源:三甲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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