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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知名三甲医院副院长被带走

Tags: 三甲医院   医疗行业      作者:不详 更新:2019-05-21


近日,公众号“医学界”“江苏医药联盟”均发布消息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心内科主任兼大內科主任杨向军被实名举报——乱装支架,装一个回扣一万元。5月1日出诊时当场被抓。

查询医院官方网站发现,杨向军5月份门诊安排均为停诊状态。笔者就停诊原因致电医院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暂未获得明确答复。

据医学界报道,对于杨向军收回扣的问题,上海某三甲医院心内科副主任表示,爆料内容与行业实际不符。“现在三甲医院对支架采购、使用管理都挺严格,一个支架回扣一万很夸张。”

目前该事件在医药圈持续发酵,官方尚未公布相关信息。在整个事件中,有一点值得我们重点关注,就是严查回扣。

▍卫健委明确,严打回扣

近日,国家卫健委召开巡视工作会议暨委党组2019年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

对于2019年的第一轮巡视,国家卫健委宣布了巡视组成员名单、被巡视党组织名单及巡视任务安排。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也召开了“开廉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9年反腐败工作。

2019年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很显然是为了配合完成反腐工作的。而在医疗反腐的过程中,对药品回扣的整治是重中之重。

我们能感受到,近年来,在严查药品回扣、杜绝带金销售方面,相关部门的工作力度仍在不断加大。

2018年12月,有知情人士向提供了一份来自深圳市宝安区卫计纪工委的文件。文件显示,初步认定5种药品涉嫌回扣,为进一步贯彻收受医药回扣专项行动精神,将在全区各公立医院开展回扣药品的核查和停药处理。

而在近日,也有一则有关药品回扣的消息刷爆朋友圈。有消息称,江苏省卫健委在近期收到了实名举报,反映某药企为扩大其产品的销量,给江苏省部分医疗机构医生15元/盒的回扣。江苏省卫健委要求各区市卫健委医政处、行风办要认真核查,核查结果在5月31日前药上报江苏省卫健委。

此前,国家医保局就4+7带量采购明确指出:“要坚持带量采购,给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预期,有利于其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申报,杜绝带金销售现象。”

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员表示,“在药品销售价格中,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仅占了较小的部分。因此,拟预中选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后,挤掉的主要是销售费用等‘水分’,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能赚钱的’。”

很明显,从国家卫健委加强医疗反腐、严查回扣,到国家医保局带量采购大幅挤压药价,其终极目标,都是杜绝药品带金销售,净化医药行业环境。

▍严查回扣,医生、药代是重点

此前,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媒体表示,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单个人员很难完成犯罪。

上至局长、院长,下至药械科长、财务科长、采购员、医务人员,往往查处一案牵出数案,查获一人牵出数人甚至数十人,形成窝案串案。院长贪腐,往往意味着这家医院已经从上到下“烂掉”。

可见,在回扣、医疗腐败上,并不是单个个体的问题,一旦深究,从医院,到院长,到医生,到药企,到药代,都可能会被查出问题。

在2017年5月,医药圈曾流传让人非常震惊的消息。当时有消息称,南京1300名医药代表和医生被供出,警方放话劝其限时自首。

据悉,有医生供出了600多名涉及药品回扣的医生及医药代表;警方在医院蹲守时,又将一位经理级别的药代抓获,在审讯过程中,有近700名涉嫌收受回扣的医生名单被和盘托出。

近日,据安徽法制网报道,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医疗行业的行贿案,而这起行贿案前,已审理了一则受贿案。最终的处罚是:

1、销售代表犯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该销售代表所在的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10万元;

3、涉案医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4、该医生所在的阜阳市某医院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100万。

这就是在严打回扣之下,一旦被查,医院、医生、药企、药代都遭殃的真实案例。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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