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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创新药迎来高光时刻!CAR-T疗法拟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名单

Tags: 创新药   CAR-T疗法   突破性治疗      作者:梁建 更新:2020-08-07

8月5日,国家药监局(NMPA)药品审评中心(CDE)最新公示,传奇生物旗下生物制品1类新药西达基奥仑赛(cilta-cel,LCAR-B38MCAR-T细胞自体回输制剂)拟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名单,中国首个“突破性疗法”有望花落传奇生物。

这是国家药监局不久前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文件后,“突破性治疗公示”专栏的首次公示,这也意味着这项特殊审评通道正式在国内启动。

“突破性治疗公示”专栏首次公示

此次纳入名单不仅对于传奇生物而言意义重大,这也是CDE“突破性治疗公示”专栏的首次更新,在中国的药品监管历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突破性治疗药物指用于防治严重影响生存质量或者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防治手段的疾病,或者有足够证据表明相比现有治疗方法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物。

2019年11月,CDE曾经发布关于《突破性治疗药物工作程序》和《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的通知。

资深行业专家刘明睿表示,这两份征求意见稿的开篇,都明确了所发布方案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加快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物研发进程和注册上市,体现了国家鼓励创新和满足临床急需,提前介入沟通,指导新药开发者,在企业和政府之间搭建一个桥梁,促进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尽快上市服务广大的患者的愿望和决心。

传奇生物方面负责人士告诉健康界,“中国的突破性疗法将会是未来一个重要的标签,代表着中国的创新水平。中国突破性疗法最重要的是为了进一步加速具有临床优势药物的中国上市进程,进一步满足中国重大疾病的临床治疗需求。”

国家药监局在今年7月9日上线了“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申请系统”和新版“优先审评审批申请系统”,开通了电子提交通道。此次“突破性治疗公示”专栏的首次公示,也意味着这项特殊审评通道今日正式在中国启动。

目前除了已经获批的传奇生物旗下1类新药西达基奥仑赛之外,拟提交申报的还有再极医药旗下的治疗FLT3野生型急髓性白血病(AML)的突破性治药物MAX-40279和李氏大药厂递交PD-L1单抗ZKAB001宫颈癌适应症突破性疗法。

新模式出台激励国内创新药企

值得一提的是,LCAR-B38M(JNJ-4528)是由传奇生物开发的一款靶向B细胞成熟抗原(BCMA)的CAR-T疗法。该产品已于2019年12月获得了美国FDA授予的突破性疗法认定,用于治疗经治多发性骨髓瘤(MM)患者。

美国FDA是全球最先开展突破性疗法认定的官方药品监管机构。根据FDA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一是适应证为危及生命的或严重的疾病,二是有证据显示在某一重要临床终点上明显优于现有药物。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表示,由于美国新药特殊审评制度建立较早,相对更为成熟,中国的突破性疗法认定模式也借鉴自美国FDA的规定。

相比于其他传统的快速开发项目,FDA认定突破性疗法审批需要更多有效性证据,但作为回报,申请者在临床开发阶段会获得FDA更多实质性的参与和支持。

也就是说,一旦被认定为突破性疗法,在研药物将获得来自FDA的深入指导(高效药物开发项目)、一种加快FDA开发和审查的组织承诺,以及基于支持性临床数据获得滚动方式提交新药申请和上市申请优先审查的潜在资格。

这种模式得到了国家药监局的借鉴。在我国药监局下发的文件中,目前明确申请人可以在1期、2期临床试验阶段,通常不晚于3期临床试验开展前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药审中心对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物优先配置资源进行沟通交流,加强指导并促进药物研发。申请人做好准备工作后提出与药审中心进行沟通交流的申请。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的沟通交流包括首次沟通交流、因重大安全性问题/重大技术问题而召开的会议、药物临床试验关键阶段会议以及一般性技术问题咨询等,药审中心予以优先处理。也就是说,从Ⅰ期临床试验阶段开始,就将得到NMPA高效、强有力的指导,而且在提交药品上市申请时,可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不过丁锦希同时也认为,即使与美国的技术标准日趋一致,但在数量上,我国的药监机构和FDA的差距也很明显。在相关的文件正式下发近一年之后,国内才有首个品种通过认定,而拟申报的品种也仅仅只有两个。

相较而言,美国FDA自2013年开始实施突破性疗法认定之后,到一年之后的同期,已经有11个品种获得批准,远远高于我国。对此,丁锦希认为,这和我国医药产业的创新实力有关。

“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我国药企的整体创新能力相较于发达国家还比较弱,这也导致符合我国突破性疗法认定的产品并不多,但是相较而言,突破性疗法模式的出台,也给了国内创新药企很大的激励作用,未来通过认定的相关品种肯定会越来越多。”丁锦希表示。

创新生物科技公司再受热钱追捧

丁锦希认为,国家药监局出台的包括实行突破性疗法认定在内的一些列新政,将有力促进中国创新药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上述观点在一点点得到印证。早在2015年8月,国家便开启了新一轮药品注册制度革新,旨在加速审评审批,提高审评审批尺度,改善临床试验审批,并先后出台了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等政策。

事实上,国家药监局除了在2019年11月发布的《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之外,今年7月1日,经过全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也正式执行。新政策在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药品上市许可的责任主体和对应责任的同时,强调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流程,明确审评时限,提高药品注册效率。

这三个试行文件,对四个特别审批通道的具体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上有了更加清晰的阐述。例如,文件明确了优先审评审批的条件,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均包括在内,还明确了审评审批时限,如:临床急需且境外已上市的罕见病药审评时限为70天;对于纳入"绿色通道"药品都应在10天内做出行政审批决定。这一些列的"多管齐下"特别审批通道,最大好处是提高创新药开发和批准的速度和效率。

有药企相关负责人告诉健康界:"对新药研发来说,以前必须一步步审核,现在可以各个环节同步审理。"

政策支持文件的下发,新药上市路径也就变得更简化,国内创新企业受到了勉励,于是纷纷开始投入研发。敏感的资本很快就嗅到了时机,热钱翻涌,开始投入创新生物科技公司。

大量资本的流入,也催生了创新药和制药企业的迅速发展。现在在港上市、代码中带有“B”后缀的制药企业,多是2014年前后设立,陆续拿到多轮融资,最终上市的;上交所的科创板里,现在和将要上市的创新药企业大部门也是这次“创新风暴”的产物。而抗癌药物,正是这些创新药企业研发的焦点与重点。

刘明睿告诉健康界。“政策力度的不断加持,也能够让投资人看到在创新药领域赚钱的机会,从而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该行业,药企就能够进一步产出成果,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不过刘明睿也强调,尽管政策和市场的环境在不断变好,对于创新药企来说,新药研发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长周期的特点,一款新药从开始研发到获批上市,经过10到15年是很正常的时间,花费也非常巨大,未来如何权衡前期的投入和后期的回报,也是中国创新药企业必须面临的挑战。

来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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