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斯医学MedSci APP
医路相伴,成就大医

特大喜讯|国家呼吸医学中心落户中日友好医院

Tags: 呼吸   中日友好医院   喜讯      作者:佚名 更新:2020-07-10

7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设置国家呼吸医学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中日友好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呼吸医学中心、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广东),共同构成国家呼吸医学中心。落实《设置规划》明确的相关职责任务。

《通知》指出,中日友好医院在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中,呼吸专业的高水平医院和顶级专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救治工作的阶段性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中日友好医院作为医学中心主体医院,将负责医学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并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医学中心按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诊疗能力,强化科研攻关力量,培养骨干人才梯队,引领国内呼吸学科发展,使医学中心真正达到水平现代化、服务整体化、管理信息化、模式集团化,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南北区域协同作用,共同提升我国呼吸系统疾病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全国呼吸疾病医疗资源均衡化和均质化。

据了解,国家呼吸医学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完善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助力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制度,自2017年开始启动国家医学中心规划设置工作。根据《“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的通知》安排,国家卫健委根据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和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在全国范围遴选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医疗技术先进、服务能力强的医院规划设置国家呼吸医学中心。

来源:中日医院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在此留言
小提示:本篇资讯需要登录阅读,点击跳转登录

相关推荐

移动应用
medsci.cn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