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各科医生务必要注意!隐私同样重要,以免危害我们自身!梁小姐在青岛市某医院被诊断为早孕,在朋友刘小姐的陪同下到该院做无痛人流手术。手术中,医院组织了八九名医学院的男女学生,对手术过程进行了教学观摩。这些实习生进出手术室时,在门口等待的刘小姐就此向值班医生提出质疑,医生说已经征得梁小姐的同意。手术结束后,刘小姐询问梁小姐是否同意让见习医生观摩,梁小姐当即否认了此事。随后两人一起找值班医生,可是医生只是说病人同意了,但不肯当面对质。梁小姐遂一纸诉状将医院告至区法院,要求医院向其支付医药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两万元。法院认为,妇女的人工流产属于个人秘密,被告将原告的人工流产过程及生殖器官暴露于与原告手术无关的人员,原告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法律分析】在本案中,医院未经梁小姐允许擅自带实习生对梁小姐的人工流产手术进行观摩,严重侵犯了梁小姐的隐私,梁小姐可以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法院认为,虽然医院的医学教学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但教学活动不能以牺牲原告的隐私权为代价,进而支持梁小姐的诉讼请求。“一视同仁”保护患者隐私患者享有隐私权,有权要求医疗机构保守隐私信息。如果违反该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