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临床实践和基础研究的不断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孕妇禁用和慎用的中药品种有所增加。
中药生殖毒性动物实验结果主要表现为:死胎、吸收胎、畸胎、胎仔发育障碍、流产、怀孕率下降、精子数量减少等。
大黄、附子、瞿麦、朱砂和冰片等单味药材的水提物,导致生殖毒性的剂量仅为临床常用剂量的1~3倍,应格外警惕!
有些中药对胎儿及孕妇具有一定的毒害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是不能选用的。
孕妇禁用的中药有巴豆、芦荟、芒硝、甘遂、桃仁、红花、牛膝、蜈蚣、全蝎、水莲花、樟脑、乌头、雄黄、胆矾等。
还有一些中药虽然本身不具有很大毒性,但是有攻下行气,破瘀通经的作用,而且作用猛烈,容易造成孕妇早产流产,因此也应慎用,如治疗时必须选用可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应用。
孕妇慎用的中药包括大黄、番泻叶、山楂、枳实、蒲黄、葵胶、益母草、牡丹皮、郁金、附子、肉桂、干姜、白芽根、薏米仁、东葵子、通草等。
除以上提到中药外,还有一些中成药也属于孕妇禁用或慎用范围,如十枣丸、红灵丹、通窍散、牛黄至宝丹、苏合香丸等。

来源:药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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