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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养老院不是排队难,就是价格高……这种方式不容错过

Tags: 养老院   排队难   新方式      作者:卢长林 更新:2018-12-12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老窝”“落叶总要归根,只有在自己家里养老才安心”“入住公立养老院排队好几年都不一定能排上,民营养老院价格高负担不起”……我国目前约有90%的老年人会选择居家养老。然而随着家庭的小型化,家庭的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等因素,传统意义上的依靠子女、配偶的家庭养老难以为继,在社区中居家“就地老化”成为我国未来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方向。本期我们邀请河北燕达医院医疗院长卢长林教授,谈谈他眼中的社区居家养老。

政府与家庭资源相结合

社区居家养老(下称“社区养老”)模式是充分结合政府与家庭资源的养老模式,二者共同分工,对养老需求的不同环节一起投入。社区作为平台和纽带,可以将家庭和社区机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均转变成社会化养老服务。这是一种“不离家的社会养老”,或者叫“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在这种养老服务的统筹下,居家老人不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而是通过社区被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机构照料也有了新的功能定位,公立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着重承担失能半失能老人和低收入困难老人的基本医养服务,私营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则负责高端老人多样化的医养服务,同时它们都还要通过社区,将自身的专业化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服务辐射到有需要的居家老人。当然,社区也可以在居家与机构之间独立承接一些临时性、过渡性的服务工作,如“助餐中心”“日托中心”等。

此外,社区养老模式下,老人还将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花费,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促进社会发展,使得老年人的生活有尊严、有品质、有温度。

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当前,在我国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还需结合我国实际的国力、人口、文化等,对社区养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会责任,服务内容、方式和标准,资金来源、设施建设、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参与社区养老的政策、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必须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文明与进步的社会,养老事业无疑政府需负责“大头”,其资金投入主要是对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人助餐服务点、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数量并同步完善功能;对企业或非营利组织兴建老年服务设施的,政府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并给予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强化社会福利保障,以定期发放服务券等形式,为社区“三无”老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购买服务,满足居家老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权益维护等多方面的需求;发放高龄老人补贴等。

但是,养老需求如此旺盛,政府财力有限,还需积极放开养老市场,大力推进NPO(非营利组织或非牟利机构)、企业及个人等主体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不断构建包括养老保险和养老服务在内的老年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老人的医养需求。

服务走专业化道路

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必须走专业化道路。保证服务质量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制约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服务质量不高,行业缺乏统一规范质量标准,服务人员素质较低,专业人员缺乏等。因此,亟需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者的专业教育培养工作,形成专业人员资质标准与管理办法,并逐步推进养老服务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最终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扶持有关院校开设涉老服务专业,引导和鼓励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老年服务工作,以确保不断地为社区提供专业化人才。要把培养养老服务专业队伍与促进社会就业结合起来。要通过对企业的监管,促使从事老年服务业的企业自觉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还要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

另外,政府从行政管理角度应加强对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的社区养老服务业的监管,定期对其设施及专业人员配备、服务质量、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估和督导,不断改进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加强对从事社区养老服务业的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定期进行严格审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督,逐步推进行业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形成有序竞争机制。

需要关注的是,医疗服务保障,是养老机构的重要配置条件,所以社区医疗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养老产业的发展。这也有赖于目前国家医疗改革的推进,包括建立医联体,积极完善社区首诊、健康档案和慢病管理等制度。(文/北京朝阳医院心脏中心副主任、河北燕达医院医疗院长 卢长林)

来源: 健康报医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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