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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促进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管理

Tags: 疫苗生产   流通   可追溯管理      作者:佚名 更新:2019-09-09

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卫健委、国家中药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促进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管理

通知指出,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69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各地要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增支部分由地方承担,不得挤占国家项目经费。

通知要求,加强基层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各级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促进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管理。

通知称,要指导设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接种单位的日常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优化细化接种流程,在落实“三查七对”的基础上,增加“一验证”环节,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确保接种无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

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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