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计委日前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海南省医疗资源整合,实现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降低患者就医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
根据方案,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医学检查结果,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项目,原则上应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互认项目包括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主要选取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项目。
海南省卫计委表示,根据医学技术的发展和
管理的需要,可对医学检查互认项目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到2019年底前,基本覆盖已开展的检查项目。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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