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中药企业基本都不注重研发。 所谓的研发据说就是抱着《本草纲目》、《千金方》、《金匮要略》、《伤寒杂病论》等古代遗留的药方去国家食药监进行新药审批,或者动其古方中某一味药物就成为新药研发了,而中国的中药审批也是对中药大开绿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有如下规定: 关于不良反应:“应当实事求是地详细列出该药品不良反应,并按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或症状的系统性列出。尚不清楚有无不良反应的,可在该项下以‘尚不明确’来表述。” 关于临床试验:“对于2006年7月1日之后批准注册的中药、天然药物,如申请药品注册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应描述该药品临床试验的概况,包括研究对象、给药方法、主要观察指标、有效性和安全性结果等。未按规定进行过临床试验的,可不列此项。” 如果你有仔细看过中成药的包装盒子或里面的说明书,你几乎毫无例外地会发现,很多中药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禁忌”等栏目都是标着“尚不明确”四个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