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与《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明确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提高仿制药质量、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等方面着手,让更多百姓用上质量好、价格廉的药品。
两份文件明确,江苏省重点鼓励企业仿制
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药品、
儿童用药和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同时加大财政与政策支持力度,提升药品保障能力,促进仿制药合理使用。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兰青介绍,江苏省在药品集中采购时,凡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给予原研药同等待遇,直接纳入备案采购范围。目前,江苏省已有12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入备案采购范围,第二批有28个药品。江苏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朱晓文介绍,国家和江苏的药品目录调整时,优先考虑已有国产仿制药品种。将国家谈判的肿瘤靶向药的仿制药也纳入特药
管理范围,同时通过与仿制药企业谈判确定支付标准,全省统一执行,鼓励和促进仿制药推广使用。
来源:健康报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在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