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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伤医:开水泼医生!互殴不是最终处理结果!

Tags: 伤医   互殴   涉医违法犯罪      作者:淅水 更新:2017-09-12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医案件。9月12日上午,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官方微博进行了通报:

2017年9月10日,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接到报警:市人民医院的病人拿开水泼医生。民警赶至现场,经初步调查了解得知市人民医院医生李某陵与住院患者郭某某因病情及治疗费用的问题发生口角后,医生李某飞上前劝阻,并与郭某某互相推搡。被劝开后的郭某某持保温杯追至医生办公室,将保温杯内的烫水泼向李某飞。李某飞等将郭某某推出办公室后,双方发生互殴。

随后,民警准备带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调查,但郭某某提出其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且身体极度不适,医生对其测量血压和心电图检查后,认为郭某某病情不稳定,暂不宜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荷塘分局正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必将严格依法公正处理,处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定性互殴,这不是最终处理结果

从当地公安的通报中可以看出,这起伤医案件被定性为互殴。按照既往这类案件的处理结果,这次医患双方极有可能都将受到惩罚,所不同的是依据情节患者从重医生从轻。

但我想说,即使警方按照医患互殴进行处罚,这件事也远未结束,不该是最终的处理结果,更应该将涉医违法犯罪的郭某某纳入“黑名单”。

今天七月十一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3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我始终认为,有德之医救无德之人,无德之人必须付出代价。按照3部委的要求,把涉医违法犯罪的郭某某纳入“黑名单”,这样的代价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来源:三甲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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