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出血风险学术研究联盟(ARC-HBR)发布了《2019
共识文件: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患者高出血风险的定义》,该
共识基于现有证据,提出了高出血风险患者的定义的20条标准,包括14项主要标准和6项次要标准。
对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的高出血风险患者的识别和
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定义这一人群方面缺乏标准化。
该ARC-HBR共识文件是定义高出血风险的第一个实用方法,该共识旨在为
临床试验确定高危出血人群提供统一的定义,用于评估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患者的装置和药物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共识指出,如果满足至少1个主要标准或者2个次要标准,可认为该患者属于高出血风险。
14项主要标准
1.需要长期口服抗凝药物;
2.终末期慢性肾脏病(eGFR <30 ml/min);
3.中-重度贫血(Hb< 110 g/L);
4.6个月内发生需要住院或输血的自发性出血(或反复发作);
5.PCI前中-重度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100×10?/L);
6.慢性出血体质;
7.肝硬化伴门静脉高压;
8.过去12个月内存在活动性恶性肿瘤(除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活动性恶性肿瘤定义为12个月内
诊断和/或需要治疗包括手术、化疗或放疗);
9.颅内出血史者;
10.过去12个月内存在创伤性颅内出血者;
11.存在脑动静脉畸形;
13.双联抗血小板治疗期间拟行大手术;
14.最近30天内的大手术或创伤。
6项次要标准
1.年龄≥75岁;
2.慢性肾脏病(eGFR 30~59 ml/min);
3.轻度贫血;
4.12个月内发生需要住院或输血的自发性出血,且不符合主要标准;
5.长期口服非甾体类抗炎药或类固醇类药物;
6.任何时间发生的缺血性卒中,且不符合主要标准。
来源:中国循环杂志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或“来源: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梅斯医学”。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在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