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体外膜肺氧合(ECMO)启动时机、禁忌症及治疗模式选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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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
启动时机 | 当保护性通气(FiO2≥80%,潮气量为6 ml/kg理想体重,PEEP≥5 cmH2O)和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无明显禁忌证,且符合 以下条件之一,应尽早考虑评估实施 ECMO: ①PaO2/FiO2<50 mmHg超过3 h; ②PaO2/FiO2<80 mmHg超过6 h; ③动脉血pH<7.25且PaCO260 mmHg超过6 h,且RR>35次/分; ④RR>35次/分时,动脉血pH<7.2且平台压>30 cm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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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①合并无法恢复的原发疾病; ②存在抗凝禁忌; ③在较高机械通气设置条件下(FiO2>90%,平台压>30 cmH2O); ④机械通气超过7天,免疫抑制;存在周围大血管解剖畸形或者血管病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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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模式的选择 | 推荐选择静脉-静脉方式ECMO(VV-ECMO)。当出现循环衰竭时应判断其原因,是否存在心源性休克,以决定是否需要静脉-动脉方式ECMO(VA-ECMO)。 | ||
点击查看相关指南: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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